适用性
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所有由无锡赛飞滑泰脚轮制造有限公司(统称为“赛飞脚轮”)开具的和承认的所有购买订单或类似订单,并且适用于任何其它由赛飞脚轮开具的和公认的关于客户购买商品和/或服务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销售报价、确认和类似的文档。
销售条款和条件
任何赛飞脚轮产品的出售是在客户(以下简称“买方”)明确并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进行的。买方从产品/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提货,应表示买方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并放弃购买订单或类似文件中不同于这些条款的内容或其它额外的说明。
价格和付款条件
除非另有赛飞脚轮的书面说明,否则价格和付款条件应按照赛飞脚轮在报价或发票里说明的执行。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产品的FOB地点是江苏省无锡市。
除非另有赛飞脚轮的书面说明,否则联邦、州、本地或外国政府在制造、销售、运输、进口、出口或使用产品或服务方面征收的所有税费和其它费用应当添加到价格里,由买家支付承担。买方应维护、保障赛飞脚轮,使其免受诸如税收或手续费和律师辩护费用或由赛飞脚轮随后所引起的费用等等债务的损害。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销售,在加拿大的使用加拿大元,在中国的使用人民币,所有国际业务我们使用美元。
验收
赛飞脚轮在任何时间对于任何的报价单或方案有变更或取消时,恕不另行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报价单有效期为30天,除非另有赛飞脚轮的书面说明,指出其有效期或者延长其有效期。赛飞脚轮的报价单或方案不构成赛飞脚轮的报价及任何订单,或其它对赛飞脚轮有约束的订单,除非赛飞脚轮的书面验收单已经发送给买家。
最低订货量
所有产品的最低订货量和发运量是1000.00美元的账款,每个订单不包括税费和运费。